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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载]弥尔敦:庄子研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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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子研究

 

〔美〕弥尔敦  著    李绍崑  译


    编者按:李绍崑先生是美国爱丁堡大学教授、哲学博士,曾于一九七七年、一九八〇年两次到我院访问詹剑峰教授。于一九八二年六月远隔重洋寄来此译文并附信说:我之译此,志在与詹老隔洋唱和。詹老还健在,此稿交他过目,然后在责院学术季刊上发表,不幸,詹老已仙逝,此稿就算是我悼念这一代学人的文字。

 

    本刊发表此译文的目的:一是表达海外学人对詹剑峰教授悼念之情;二是向读者介绍西方学者对我国先秦诸子的研究方法和学术见解。

 

    中国古典哲学时代大致包括了三百年,起于公元前五百五十年,而迄于公元前二百五十年。庄子是道家的名人,他的史迹斑斑可考,(老子的则已无法求证了),他的学说盛行于先秦末期,而庄子天下篇更是记述这一段历史的最好资料。

 

    凡是浏览过庄子著作的人,都会发现他的言谈诙谐、思想诡谲、文词洗练,而哲意隽永。可是,谁要领会庄子的微妙,他就得先了解他的历史背景和文化环境。换言之,他的、心目中不但要见到庄子一再窃笑的儒家,也当注意与庄子同时的墨家,以及亦敌亦友的名家惠施等。此外,我们亦当留意与庄子有关的后期人物,如果我们将庄子之道混淆于后期的道教之道,则未免大错而特错了。

 

    真正继承了庄子的思想和精神的人是唐朝时代的佛教禅师(公元七世纪至十世纪)。但是,庄子一直在影响着中国的历代思潮,他被中国人尊为先秦的伟大思想家之一。从中国文化上讲,老庄的道家哲学曾留下了深刻的痕迹。日本的禅学大师铃木大拙常言,庄子是中国最伟大的哲学家;我想,像铃木这样恭维庄子的学者,一定在所多有。庄子所代表的思想与文化,曾经将高度思辨的印度佛教哲学转化为既幽默可笑、又逸趣可风的禅宗哲学,而传布于中国和日本各处,其气势之磅礴,殆无可疑。我们可以说,禅之启迪庄子,亦犹庄子之启迪禅学也。

 

    闲话少说,言归正传,在目前禅学风行于西方的时代,我们引禅入庄或以禅释庄,固然可以比之如鱼得水,却也可能被视作指驴为马。好些西方读者,也许听人讲过禅道,而或也曾亲自浅尝过一点禅味。可是,浅尝是一回事,而痛饮却是另一回事;尤其是,谁若浅尝即止,却敢于告诉人家,他所浅尝的就是那和痛饮相似的,岂不谬哉,岂不谬哉!

 

    在某些西方圈子里,人们大谈精神革命和文化改革,东方的禅道就应运地流行起来。从传统的精神生活来讲,或者从宗教道德观念来看,禅道所提供的不能满足西方人士的要求。由于科技的发达,西方人的精神早已成了真空,他急欲归返自然,他渴望遁入大道。可是,由于色相经验的关联,西方的禅士堕入了即兴和实验精神里——亦即道德的混乱之中;他忘记了,中国和日本的禅道一向讲究严格的训练和高尚的品德。论庄子,亦如是:在今天,他也许很容易被看成一位布道家,专门给人传布逍遥自在的福音。可是,庄子会向你大声疾呼,人们根本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,你怎能告诉他去逍遥自在呢?固然,庄子的批孔非儒,自有其某种程度的道理在;他自己的哲学,在本质上是宗教的、种秘的。在他当时的社会环境里,人生各面都被视为与神圣攸关。

 

    庄周之与孔孟绝不会被人混淆,与之最不易分辨清楚的莫过于当时的诡辩家和为我主义者。举例来说,在主张遁世和鄙视政治这两件事上,杨朱很像庄子。他的逃避哲学,实际上是为我主义的;他常说,树大则易招风,木贵则被砍伐。

 

    因此,他主张逃避政治上的责任,本质上就是杨氏追求个人幸福的意念。杨氏个人主义走向了极端,圣人孟子讥评他,说他“拔一毛而利天下,不为也”。杨朱的享乐主义提示我们关心到现代人:比方说,纵然要冒异化的危险,现代人应否为了保全自己生命的完整,而牺牲梦寐以求的物质享受呢?可是,人格主义既不能提供什么,而逃避哲学也无助于完整的人格主义,二者不能协调,则人格也就不能发展了。再一说,谁若相信他依赖抛弃自制与自律,而能修得个人的自由自在,其结果必是真我的完全腐化,也会失尽他恢复自由的能力。

 

    人格主义不可与个人主义混为一谈。人格主义给“人”以优先,而不是给“个人”以优先。所谓给人以优先,意思是说,既尊重别人的也尊重自己的独特和不能转变的价值,这与只知尊重个人而不知尊重他人的以自我为中心的诈骗,是不可同日而语的。

 

    孔子的儒家哲学,可以说是奠基在社会关系和社会道德上的传统人格哲学,在本质上它是重人情的生命哲学,如能推展开去,它会将人的潜能大加发展,而有利于人群社会。在履行自然的要求时,人类的发展也就在仁爱中实践,他的仁义礼智都会得到自由的伸展。最后,他将发展为“君子”,为“大人”,以至于“参天地之化育”,而达到君臣父子夫妇朋友皆能涵泳于大道之中。

 

    根据儒家哲学的讲法,所谓“君子”或“大人”必当具备四达德。第一个达德称之为“仁”,而仁之为德,必当将心比心,忧人之所忧,而乐人之所乐。此孟子之所谓,“仁,人心也”的意思。第二个达德称之为“义”,而义之为德,和仁之为德一样,必当大公无私,即所谓“君子喻于义而小人喻于利”者是也。君子所求的是义的本身,而与它所带来的利益无关。因此,谁若见利忘义,哪怕他追求的是社会的福利,只要有背于义,他就不得以君子自居。根据儒家的说法,人的行为可能和道德法律无抵触,但这些行为的动机在于谋利,而非为善,则亦不能算作善行。

 

    其它两个达德,在完成人性统一工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。“礼”之为德,不但在乎外面的礼节,而是在乎诚于衷形于外,有爱于人而流露于己的自然表示。“礼”是因为敬爱别人由内心发出来的表态,它不但行之于父母长宫,也行之于天地。因此,我们可以说,礼是对个人、对家庭、对社会、对宇宙的敬礼,它是宗教性也是形而上学的仪式。易经上说,中国的仪礼,“观天象之动,察人事之变,天下之正礼生焉。”

 

    个人之我,理当在礼节中消逝,代之而兴的是礼仪之我,这礼仪之我可以顶天立地,既合乎仁义之德,必激得家庭乡党的尊重。人而学礼,在宇宙间可以正位,在历史中可以立身。最后一个达德称之为“智”,智之为德,兼容而并包,君子具乎此,则必修其身而养其性,尽其性而知天道,知天道而从心所欲,从心所欲则不逾矩矣!西哲圣奥斯定常言,“爱,则随尔心之所欲可也”!孔夫子活到七十岁才达到这个境界,则智之为德亦难乎哉,虽然,君子尽其在我,当其获得了智慧他就能顺乎天理,而不再受制于人法。可是,欲达到此一目的,长期的训练和严格的自律,仍旧是非常重要的。

 

    这些理想的道德,就其本身言,既完美又合情,而且都曾在中国社会被加以认可并曾被身体力行过;可是,在我们西方人看来,就未免流于过分复杂,而且有些矫揉造作了。庄子一再讥评过儒家的繁文缛礼,(如非难儒家的丧礼),我们自不应以今日随随便便的礼仪、缺乏象征的感受、以及不知不觉的态度,去解释这位两千三百年前的古人。

 

    我们应该记得,我们今日所处的社会,与公元前三世纪的中国社会,其间的差别实在超过我们的想象。就目前的生活方式而言,我们不难找到一些和古代罗马帝国相似之处,其他如高泰基、尼尼威、巴比仑等地则更无论焉。至于公元前四世纪的古老中国,难道就没有野蛮的事迹吗?也许比较细致些,比较复杂些,而且比较富于人情些,君不见,圣若望在其启示录中还描述了许多人世间的凶残暴戾、贪得无厌,以及弱肉强食呢。中国的思想潮流,当然受到了儒家理想的影响;而且由于儒家的礼教认真地普遍施行,中国的社会结构就初步建立起来了。(但是,我们也不必犯时代上的错误,而认为在庄子时代中国的统治阶级已运用了儒家的统治体系和原则,因为那已是秦汉以后的事了)。

 

    儒家学说之受到庄子的责难,并非由于什么低级的藉口——个人不愿上进的兽性束缚,而是由于更高尚的理由。这一点,我们西方学者犹当牢记在心,不然,我们就很难了解庄子和禅师们为何那样反对唯名主义。

 

    庄子对仁义的要求,并不低于儒家,而是高于儒家。他对儒家最大的不满是嫌儒家发展得不够。诚然,儒家曾经造就了一批文质彬彬的士大夫,他们都成了社会上很有文化的领袖;可是,这些人都受制于儒家的繁文缛礼,而不能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,以适应新环境中的新要求。

 

    庄子宏道,儒家亦宏道。实际上,中国的哲学与文化尽是道的天下,就广义而言,道的观念实已渗透了整个的中国文化与思想。孔子常言“吾道一以贯之”,他又教弟子“存心于道”,他更自得其乐地说:“朝闻道,夕死可也”!此外,他还说过:五十而未尝“闻乎道”,“则亦可哀也矣”。可是,庄子却认为,孔子心仪之道尚不足以称“大道”,孔子所了解的只是人道的表现,只是传统智慧的流露,只是人伦道德的体会而已。

 

    老子在《道德经》第一章内就讲到“非常道”的道,也提“非常名”的名,而这非常之道就是“万物之母”。孔子所曾接近的止于“可名”之道,“可道”之道;庄子认为,儒家的哲学从来没有接近过“不可名之名”和“非常道之道”。在晚期儒家作品如《中庸》篇之前,孔子讲述的都是人道,而对于不可知的天道,则闭口不谈。依庄子的意见,只有在接近了超乎万物的神秘之道以后,人们方能体会道之为物,它既非语言所能形容,亦非无言所能了解。(见《庄子》,25章,11节)。依“人之道”而行,我们就难免堕落。儒家之道,据孔子的说法,就是“己欲达而达人”。这就是人伦之道,亦即仁义道德所显示的“人之道”。换句话说,这就是所谓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的道理。可是,此之为道,仍不得称为“天道”。实际上,儒学继续发展,到了晚期,道的观念一分再分,一直到它成了一个空洞的道德名称,指得非常抽象而广泛。因此,我们听到什么“父道”“子道”“妇道”“臣道”等等。话又说回来,儒家思想既然深受道家思想的影响上述各道虽属于人之道,却也指归于天之道。这在梅氏所著的“画道”一书已有明文述及,他说:“中国的绘画史了一个共同目标,那就是重新肯定传统的(人)道,并且再传递历代大师们所试验过的而且已发展过的意念、原理和方法,以期能够表达(大)道的和谐。”

 

    庄子漠然观察,谁若不知善之为何物,则又何能求善之为己有,此亦追求人伦道德之所以为虚幻也。庄子对这个知善与求善的问题,常作如是深沉的冥想,我称之为“至乐”。首先,他否认杨朱的为我主义或墨翟的利他主义能致人于幸福。富贵呀、野心呀、享乐呀,实际上都是人生的桎梏,令人妄想于未来,而不能落实于今朝。利与乐的动机,对一个正人君子也许不值一文,儒家固能同意此说,庄子则不以为然,因而孔子之徒的士大夫也都在他的批评之列。由于我们生活的环境不同,我们对庄子有关儒家的分析也许感到过分细腻。庄子所关心的问题是,善之为善以及大之为贵正潜伏了毁灭的种子,这种类似的说法,也正是西方哲人如梭福克莱(Sophocels)以及艾夏露(Aeschylus)等所一再弧调的。可是,庄子所得到的结论却与西哲不同,他少了很多宗教性的神秘。简单地说,所谓德高望重之士,到头来也和为我主义者以及利他主义者一样,而流于同样的暖昧。为什么呢?因为他所致力追求的“善”是他的身外之“物”。他有意地尽其职守,因为他相信这样才对,也才能产生幸福。他看“福”与“善”都是“可取的东西”,于是他就将这些东西保存在他的身外。如此一来,他就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分裂状态:一方面是他正在找寻而尚未找到的现在,另一方面是他希望得到而没有得到的将来;一方面是他讨厌的恶,另一方面是他追求的善;一方面是他自己认可的是与非,另一方面则是别人认可的是与非。如此等等。

 

    庄子雅不欲自囿于两极分裂之中。正相反,他觉得,问题不仅在乎儒士所谓的“中庸”;也就是说,不但是选择目的的问题,而且是目的本身的问题。他认为,幸与不幸的整个观念,根本就是很暧昧的,因为我们所在的是一个物的世界。其他观念,如道德仁义,亦复如此。就以善恶或是非来说罢,一旦这些观念被当作“可取可得的东西”,它们就会导人于迷惘和异化。庄子似乎赞成老子的怪论:“世之能识善之为善也,斯恶矣”。原因是,人本无此物,而仍锲而不舍地追求,不亦怪哉!

 

    谁若认为,“善”在身外,他必然要对“善性”加以讨论、研究、了解和分析。于是,愈分析而愈茫然,愈茫然而愈混淆,愈混淆而愈分歧了。事实上,对善愈作客观的分析,则对它愈脱离实际;对它愈脱离实际,则距之也更疏远,甚至感觉到可望而不可及了。于是,方法大受重视,而目的则搞不清楚;目的愈渺茫,则方法愈复杂;方法愈复杂,则目的会忘得一干二净了。于是,崇儒的士大夫专心在无用的方法上下工夫,茫然不知其所之了。这样一来,所剩下的只有失望而已:伦理学家所讲述的所正订的“善”,到头来也变成了“恶”;由于“善”原是存诸己的,现在反而要求诸外了,岂不正如孟子所浩叹的“道在迩而求诸远,哀哉”!

 

    道之为道,始于归真返朴,人之初生即具有此种纯善之道,不需我们刻意修持,(如其刻意修善,则亦转瞬即逝),我们只要安静地生活,平凡地生活,谦逊地生活,套句基督徒的口吻,只要凭着信仰生活,则何须向外求道,盖此道早已存乎我心了。

 

    庄子所提供的道之秘诀,绝非儒家的修德进祭之道,而是“无为”之道。这无为之道,既不重视客观的成果,更非藉助主观的努力:“吾知道之可以贵,可以贱,可以约,可以散”;“视之无形,听之无声,于人之论者,谓之冥冥”。人若遵循宇宙之“大道”行事,他的行为就自然地合于天之道,而超乎于人之道,此之谓无为而无不为也。

 

    另一种人生之道是有意的奋斗,表面上仿佛是可取可法之道,基本上则是自我的扩张,到最后也不免和大道相冲突。老子有云:“物壮则老,是谓不道,不道早已”。这可以说明,《道德经》之所以讥评儒家哲学,而大声疾呼:“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德,是以无德”。庄子并非反对道德,(他为何要反对呢?)而是他早已看到,空洞的所谓“德性”,对个人和社会都没有意义,也及有好处。

 

    这一点弄清楚了,我们就不难见到,也不难了解,庄子之所以对“义”“礼”发出讽刺,并非藉着了无法纪的为我主义和唯名主义,而是由于他深信真正的道德确已超越了“道德性”。

 

    这一点弄清楚了,我们也能看得相当明白,在庄子与圣保罗之间可有某一种比附,当然也止于比附而已,我们自不应比得太离谱了。依我看来,庄子缺乏圣保罗所具有的深沉的神学基础。可是,他所教导的无为精神自由,以及所主张的德行与大道之关系,与圣保罗所教导的信仰和恩宠,岂非颇为类似。《庄子》这部书和孔子《论语》这部书的关系,又岂非仿佛圣保罗的书信和旧约中梅瑟五书的关系了?

 

    对庄子而言,其正的大人并不必学富五车或德贯古今,他只是一位无障无碍自由自在的“道人”而已。在本书内,我们就多次描述了这样的“道人”。有人告诉我们说,道人非此非彼。关于这个问题,庄子在《庚桑楚》篇藉老子的口吻讲述了道人的应有的品格:在消极方面,“学者,学其所不能学也,行者,行其所不能行也”;在积极方面,“知止乎其所不能知,至矣”。如此,则道人可以等待,可以静听,可以不必奋斗,而仍旧得以“冰解冻释”了。如此,则道人开始发展,而不必知其发展,开始逍遥,而不必觉其逍遥。

 

    庄子的周围尽是些有志之士,他们对“有用”的价值看得很重,而对“无用”的价值却看得很轻。正如吴经熊先生所述:

 

    对庄子而言,这世界仿佛是个伟大喜剧作家所写的伟大悲剧。他所见到的是一群玩弄权术的政客正堕入他们为别人所掘的陷阱。他所见到的,是一个强凌弱和众暴寡的社会。于是,无数的有志之士,岂止是怀才不遇而已,他们竟为自己掘好了坟墓!

 

    道人所向往的是隐逸,是独居。虽然他也知道,“内圣外王”是有道之士的志趣,他却不自售于官踢。有人曾劝诱庄子放弃江畔垂钓的闲情,前往首都就任官职,庄子不乐,短言相拒。另一次,惠子疑惑庄子以阴谋手段诈取相位,庄子则严词以辩其非。(俱见《秋水篇》)。

 

    从另一方而说,庄子并非一个单纯的专业隐士而已。“道人”绝不会为了沉浸于自我陶醉的默观生涯,而放弃自我意识的进德修业工作。有些隐士专门为了默观生涯,而摆脱了一切,以从事一项修心养性的工夫,庄子绝不是这一类的人物。他一定会谴责这一类人为的修养工夫,因为这些刻意的有系统的“自修”工夫,无论是外向的内省的,无论是个人的或政治性的,都会令人脱离神秘的大道,而这大道才是一切生命和真理的“母亲”。庚桑楚有个弟子,为了去其所恶而投其所好,竞然“尸居环堵之室”,结果白白浪费了光阴,并未达到成道的口的。

 

    有种默观的内修生活,专门教人潜修自己,注意日常的内修进程,对庄子而言,这也无异于另一种外向的社会生活,作一个仁人志士,专门领导别人追随自己的道德标准。这两种生活,都是各存幻想,不足为隐士道。“道人”所追求的宁静,称之为“隐宁”,它是无为而又无不为的宁静;换言之,这是超乎了动与静的宁静,这是既不可名又不可分的道之结合。

 

    庄子在其著作中一再强调,我们应当抛弃“必须胜利”的欲望。(纪渻子与王养斗鸡的故事就是好例)。在“徐无鬼”篇,庄子教人重视取巧和投机的危险,他一再引述了他经常讲的故事,大意是说:谁若自以为无所不知,事事都有答案,则其人差矣。庄子和他的太师老子一样,总是教人要谦虚:并非那低声下气自我屈辱的谦虚,而是自认沧海一粟完全忘我的谦虚,是把自己看成了“一块朽木”,“一堆死灰”。

 

    这种谦虚,也可称之为“宇宙的”谦虚,因为它不但奠基于万物的本性,也是因为它的活力无边,通过所有的众生显示了它无比的怡悦。也可以说,它所显示的是西方圣人方济各所表现的与万物为友、与天地同体的怡悦。君不见,呈现在我们面前传述庄子心声的“人物”,至少有一半是动物——诸如鸟呀、鱼呀、蛙呀等等。庄子的道论,令人怀思古之幽情,想起了那原始的伊甸园,在那里人类是天真无邪的,生活于宁静之中,与道相偕,与人相安,与万物相和。庄子的伊甸园,并非像《圣经》中所述,因原罪而遭到摧残的,也并非需要什么他力来救援的。这个伊甸园仍旧属于我们,可惜我们毫不自知,因为我们的社会将我们的生活复杂化了,在这混乱的社会里,我们忘记了本我,而自以为是的却是非我之我。由于这种自我觉悟,我们运用种种方法,朝乾夕惕,希望坐忘于“无名大道”之中,而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,正所谓“天地与我并生,而万物与我为一”。

 

    庄子有个怪论。他常说;“至乐无乐,至誉无誉”。这句话不能专作消极解释。他绝非教人放弃一切日常工作,专门从事于逍遥自在的闲荡生涯。实际上,庄子所说的是,“吾以无为诚乐矣”。乐之为乐,自然而来,而不是由计划安排得来。计划与安排有其局限和短处:它将你限制于某项行为,而教你在那里边打转。庄子所见到的至乐与自由,都存乎大道之内,可谓无所不在(因为道是无所不在的),当你毫无牵挂,自由自在地行动,你自会感到“至乐无乐”的境界。正如冯友兰在其《中国哲学之精神》一书中所言(见七十七页):“追随一切而又欢迎一切,则一切在建设之中,也在毁灭之中。于是,他在自由中所获得的必为至乐,而此至乐其必为无条件的。”

 

    无为的真精神,不在于一无所为,而在于善其所为——因为无为乃不必为其所为。换句话说,无为之为既不悖于天地之所为,而是和于宇宙之所同。它并非消极的无所有为它却是积极的有所不为,它是合于人性,参于万物“正”行。无为是完全自由的,因为它既不讲武力,也不许暴力。无为既不受个人需要的限制,甚至也不受任何学说和意见的左右。

 

    庄子之异乎其他的大哲学家,正是由于他这“没有局限的”无为主张。他可以不受自己主张的局限,而其他的哲学家却受到自己主张的约束。举例来说,庄子之所以认为墨子“兼爱”之说为虚伪,正是因为此说后果之不近人情。就理论言,墨翟主张人人都要兼爱天下一切的人,如此则每人所应得到的最大好处,也就是大众所得到的好处,而由此兼相爱和交相利的结果,个人和社会都会得到安宁和平。可是,我们若细察这“兼相爱”的后果,则不难见到它对人性的严格要求几乎无法实现,纵然能够实现,也必钳制人性、分裂人性,到头来,个人和社会都会遭到损害。这并非因为爱不善,也并不是爱不近人情,而是因为把爱抽象化了、学理化了、系统化了、原则化了,就难免忽略了某些基本事实,而这些事实又很神秘,超乎了我们一般意识,结果我们毫不经心,将我们的“爱”变成了“恨”。

 

    所以说,墨翟所策划的“兼爱”社会是灰色的、不愉快的、而且很冷酷的,因为它将所有的自然性都加以怀疑。因此,墨子对儒家的友爱生活大加非难,非乐、非葬,不一而足。庄子呢,一方面他拥护了儒家的礼乐,另一方面他也攻击了墨子的极端,他在《天下篇》中写道:墨子“其生也勤,其死也薄,其道大觳,使人忧,使人悲,其行难为也,恐其不可以为圣人之道”。

 

    经上文所引,我们不难见到,庄子对待厚葬的繁文缛礼自有其讽刺的一面。在《养生主》篇,庄子假托老聃之死,给我们描述了弟子吊丧的故事。他所批评的,不是繁文缛礼的本身,而是弟子对太师的过分依附。在庄子看来,所谓“弟子之道”不过是凭空虚构,绝不能代替“大道”,而只有在此大道内一切人伦才能适得其所。

 

    对同一个问题,庄子能在某一场合采取一种立场,而在另一场合可以采取另一立场,这说明了一件事实,庄子已超越了党同伐异的心态。虽然他是个社会批评家,庄子的批评却是谑而不虐。`他批评的主要工具是讽刺和寓言,而他作品的焦点,则是毫不说教,不偏不倚,对那些连哲学家也难得理解的意念,他承认独断是无用的。虽然他没有追随别人的愚行,而且他也没有妄加指责;他却自知个人的缺点,而且乐于接受这件事实。他见到圣人之所以为圣人的最基本的品德,就是承认与别人无异。他更没有将自己和别人分开,也不想超越他们。可是,他有和别人相异之处;他之异于别人者,“此心耳”,因为他的心契合于道,而不是契合于己。但“彼因不知其有别也”。庄子也感觉到自己和别人的关系,和别人的关联,但他并不“了解”其中的所以然,惟“察焉以自好”耳。

 

    了解庄子思想的关键是对立的互相补充性,谁看清了“是”与“否”、“我”与“非我”之间的对立就是道的中心“枢纽”,他就找到了这个关键。人生是不断的继续发展。一切都处于流动状态。在这一点,庄子和西哲赫拉克利图(Herakletos)颇有认同的地方。今日不可能的,明天突然变成了可能。今日看来娇好可爱,明天变成邪恶可恨。有些事,从某一角度看好似很对,但从另一角度看,又显得全错。

 

    面对此种难题,哲人又将何以自处?难道他将不偏不倚,对是非善恶一视同仁吗?庄子必首先发难,起来反对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。但是,在执行此一任务时,他不会强执一端,而坚持到底,而认为那是什么绝对的。一旦有人将局限的“善”观点提升到绝对的层次,它马上就变成了“不善”,因为它排斥了善之为善的互相补充性因素。坚持某一派别的看法,而或固执某一种局限的意见,竟将之视作解决一切问题的万灵丹,这就根本蒙蔽了“道”,而自陷于固执的错误。

 

    谁若掌握了道的中心枢纽,他就能观察“是”“非”怎样在循环中追随其交替作用。他就会看清,而作出判断,“是”就是“是”,因为他从“非”之反“是”已得到了启示。他也会懂得,乐极可以生悲,幸福到了尽头也就变成不幸。过分打扮的美女可以显得丑陋;云固然可以变成雨,而气之上升也可以变成云。谁若主张云不可变作雨,他也就抗拒道的流行。

 

    这些概念都是庄子教给工匠和哲士们的。在《木雕工》一节里,我们所看到的是,一个不依既定规矩工作的木匠,竟能随意完成他的作品。当然,一个普通工匠要完全循规蹈矩,也未可厚非。但是,巨匠之制作大器,其采取的步骤就大不相同了。他一定先要作精神准备,斋戒沐浴,收心养气,既忘其所从事,又弃其所得利,最重要的当然是找到一方他心目中久已乎待之的成材。在此条件之下,我们的巨匠自己并不主动工作,他让大道在自己内替他工作。庄子在书中取材,大都有类乎此者。所谓治事的“正道”,实已超乎了个人的意识反射,正所谓“忘足,履之适也”。(见《达生篇》)。

 

    至于讲述哲学,庄子不愿弟子穿太紧的鞋,生怕他记起了自己的足——而弟子们则常以此来麻烦庄子。基于同样的理由,庄子不但批评儒士们的过分依附于方法论和系统化,而且他也指责道士们企图分离那不可名状的道,以至于有人根本就失去了闻道的机会。书内有关《海鸟大和鸣》这一节,就当以此心情来读。读此一节,你不但明白了儒家哲学怎样扼杀了人的自然性,同时也理解了道家怎样以过度的热情误传了真道。其实,道是不能传的。可是,它也有其自传之道。只要时机成熟,连那素不精于受教的人,也会豁然开朗,顿然悟道。

 

    在辩论场合中,由于庄子弟子们的好胜之强,总以为他们代表了庄子,因而庄子显得事事与惠施作对;其实,庄子运用过惠子的许多形而上学的概念。他了解得很清楚,根据互相补充的原则,如果没有惠子的“对立”,他自己的思想必不能臻至完善。

 

    庄子最有名的宏论,莫过于《齐物篇》中的,“朝三”之论。何谓“朝三”?庄子说:“狙公赋芧。曰:朝三而暮四。众狙皆怒。曰:然则朝四而暮三。众狙皆悦。”这故事有何意义呢?它是否在告诉我们,那些狙猴都是笨蛋,只有那猴主才算得精明呢?恰是相反!故事的焦点在于说明,猴主当然理应知道那些狙猴都是无理取闹的畜生,他们无理的要求并未在实质上改变了他原先的安排。他并非完全模棱两可,他也见到自己作出的偶然差别并未改变原先安排的实质。他更未浪费自己的时间,去要求狙猴们讲理一点,因为他知道狙猴根本就不是讲理的东西。要知道,当我们坚决要求别人“更讲理一点”的时候,我们自己就变得不讲理了。庄子稳坐大道之中,对这些事情当然看得很透。他的教导就是根据“朝三”之论而来,在两个层面上他的教导是到家的:一层是无名无象的天之道,另一层则是凡夫俗子的日常生涯。

 

    ——一九八二年六月二十六日译竟于爱丁堡独望斋

 

    转载于《华中师院学报》1983年第3期,第129—136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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